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
房客(一般戶)資格與獎勵
房客(弱勢戶)資格
第1類弱勢戶:應具備一般戶資格,且符合住宅法第4條第2項第2款至第12款之社會弱勢身分者。
第2類弱勢戶:應具備一般戶資格,且符合住宅法第4條第2項第1款之經濟弱勢身分者。